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是创建于1999年的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古运河畔,共开设了38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考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考统招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古运河畔,1999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专科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8200人。
学校占地1040余亩,校舍22万平方米,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包含校内专兼职教师、校外教师、行业指导师。双师素质教师达185人。现有200余名专家、教授和来自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艺师、高级园艺师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
开设38个专业,建有9个院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群。
第五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以及我校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我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