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河北美术学院招生章程”,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 一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委员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条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 三 条 学校代码:13075。
第 四 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 五 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 六 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
第 七 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 八 条 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美术学院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 九 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我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科类:艺术文、艺术理、文史、理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 十 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本院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办法是:
1. 对往年生源质量好、报考热度高、毕业生就业水平高的省区适度倾斜;
2. 统筹做好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适度调减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比例,增量重点投向生源大省、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按照艺术类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第十二条 招生模式:按专业(方向)招生,来源计划设置请参阅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我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2.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使用加(降)分后的成绩调档后录取及确定专业。
3.录取办法: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使用我院单独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我院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