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1年成人高考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将手表、有封套的橡皮带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四、考生入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场号等栏目。监考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必须核对条形码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信息一致。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信息点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作答(含作图)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必须去厕所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在开考前主动出示,去厕所应经监考员同意并由监考员陪同。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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