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泉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泉州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泉州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9)。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3.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4.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校本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诗山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位处诗山镇街道边);
江南校区(校企合作软件学院):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媒人桥路2号。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泉州师范学院;符合泉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由泉州师范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招生计划
2016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或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条 新生就学校区
软件工程专业就学地点在江南校区,高职专升本各专业就学地点在诗山校区,其他专业就学地点在东海校区。
第六条收费标准
1.学费:
(1)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5040元,重点学科一般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每学年5460元;
(2)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8640元,重点学科艺术类专业(音乐学、舞蹈学)每学年9360元;
(3)闽台合作项目:一般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8000元;
(4)软件学院(校企合作):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每学年18000元。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闽台合作项目学费标准指在泉州师范学院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在台湾学习期间,学费根据联办协议由台湾合作高校收取。
2.住宿费:东海校区每学年870元,诗山校区每学年770元,江南校区(软件学院)每学年1000元或1200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七条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