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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读后感400字【一】
《狼》是有“动物小说之父”之称得西顿所着。《狼》风靡全世界近百年,全世界销量近亿册。与他独特的观察视野和新颖的叙述方式密不可分。
《狼》讲的是:在喀伦泡草原上,春天一到,层层冻土融化了。小草探出了脑袋,野牛、羚羊在喀伦泡休息,人们也开始牧业。但有个狼族却让这充满了生气的原野充满了杀机。
老暴,这个狼族首领。浑身油亮油亮的,灰黑色的皮毛透射出阵阵寒气。对于狼族来说,大家对老暴身边的“白姐”羡慕不已。白姐,一只皮毛liuxue86.com银白银白的,她是老暴的希望,为老暴所保护。狼族里的突出分子还有一只黄狼,他可是粮草征收者。专门为狼族捕猎,据说他曾多次为狼族捕捉过羚羊。
这支狼族的崛起可引起了牧民的反对,牧民们对他们的整治从没有停过。最开始先用马钱子碱、氰化物等下毒,后来又用猎狗、猎枪捕杀,最后又用了捕狼机、套索。可是这狼群竟一次也没上当,反而把不少猎狗和马打的粉身碎骨。
人们颁布了一封杀狼悬赏令。人们在悬赏令面前显得十分无策。
最后白姐和老暴被人逮住了,双双被处死。可是老暴却不愿意离开白姐。可我认为,同族之间,有多少次会手足相残。能达到这样不离不弃。是我们必须学习和思考的。
狼读后感400字【二】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liuxue86.com),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