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方案【篇1】
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9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和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昭通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
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重金属污染整治和保障“十一五”减排目标两项重点,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的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的停建停产情况为主要内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有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回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
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包括无组织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摸清重金属排放情况,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由县环保局牵头加大对县茂租铅锌有限公司、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三家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茂租铅锌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是否安全规范堆放。检查县华益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奥鑫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水是否实现零排放,废渣堆放是否存在渗透和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对小河铅锌选厂在投入生产前进行检查
验收,是否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同时对县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东坪铅锌矿进行跟踪服务,如恢复生产,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县经贸局要严把新建企业的准入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私设暗管、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源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