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全省自学考试除中英合作专业、义务教育专业、应用型专业外,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持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银行卡登录甘肃自考报名网或甘肃自考对外服务信息网报名。
(二)报名流程(图略)
(三)报名时间
1、2012年5月25日至31日进行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5月25日至27日进行2012年7月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考点仅设兰州)。
2、2012年8月8日至17日进行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9月8日至12日补报名。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确认照相地点和考试地点,支付电子注册费后,到当地自考办确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照相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老考生报考时,登录报名网站后先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首次报名密码是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设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完成报名过程。
3、考生报名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2011年10月起自学考试长线专业与教资专业实行分库报考,在考生报考界面下,长线专业和教资专业将不能互相报考,如确需报考两个专业的按新生重新注册。
4、公安管理(本科、专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自考办报名;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名。义务教育专业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集体报名,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到各县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5、停考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未毕业考生参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施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已面向全省开考,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层次专业中选报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10、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
三、实践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