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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2016年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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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第二批)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第二批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见附件2)

  (一)60200001职位3名进入体检考生;

  (二)根据《公告》规定:“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在考察环节,因放弃考察出现缺额2名,涉及2个职位,递补2名体检考生。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7:00前到眉山市公务员局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38168528。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528。

  特此公告。

  附件:

  1.体检须知

  2.眉山市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与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四川眉山2016上半年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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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四川眉山2016上半年公务员体检公告,欢迎您阅读!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7:0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38168528。

  二、体检对象(见附件2)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的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本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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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2015年四川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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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四川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已经发布,眉山公务员递补体检就要开始了,熟悉公务员考试的各项事宜才能不漏掉重要的信息喔,公务员体检时间是11月20日,你一定想知道自己是否可以顺利通过公务员体检吧?详情请看本文“四川眉山2015年公务员体检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整理而出,希望你能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2015年上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次递补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在递补体检环节,因放弃体检出现缺额1名,涉及1个职位,现将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五次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姓名:宋群,报考单位:仁寿县乡镇十(大化、文宫、慈航、禄加、宝飞、彰加、钟祥、高家各1名),职位编码:26200077,笔试折合成绩:43.225,面试折合成绩:27.15,总成绩:70.375,排名:11。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考生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7:40前,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与监督科报到,统一前往医院,联系电话:38168528。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严格遵照执行。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三)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

与眉山公务员体检公告相关的公务员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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