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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8〕34号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确保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严格按《2018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附件1)要求,加强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认真核对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严防弄虚作假。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等措施防止替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周到细致地对全体考生特别是残疾考生等困难群体考生提供人文关怀和服务,切实做好报名过程中的咨询、指导等工作。
二、抓好落实,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工作安全稳定。
考试安全是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生命线,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考点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加强所有涉考人员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噪音控制、交通治理、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综合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要加大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会同本地有关部门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处置涉及我省以及服务器在我省的涉考有害信息,有效应对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
三、依法依规,着力强化考试招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