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报告一】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试点引导,循序渐进,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6686亩,占承包面积的22%;转出土地的农户2819户,占承包农户的21%;承包30亩以上的大户有115户,承包面积5334亩,大户承包占承包总面积的7.1%。近期,我们对全镇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土地规模经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有其坚实的基础和条件
随着农村生产条件的改善,农业技术的进步,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必然。镇有21个行政村,二轮延包时有368个自然小组,农业人口54659人,承包农户13895户,承包面积73884亩,劳动力33065人。调查统计:外出务工劳动力21503人,留守在家的劳动力只有11562人,全镇外出劳动力占66%,举家外出户1386户,占总户数的10%,如村(原治安村)7组有人口86人,现在只有21人在家;申津渡村1组(原双明村7组)一轮承包人口176人,二轮延包只有77人,在家人口仅有39人;法华寺村9组有人口212人,外出人口88人,留守在家的多数都是祖孙隔代。在家人口中,超过60岁的健康男性,充当着农村的正式劳动力。村的胡祖兵今年67岁,和老伴耕种18亩地,还是一个正式劳动力。在耕地面积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在家劳力力的大量减少和年龄结构的逐渐老化,促进了土地的规模经营。
(二)社会资本回流农村,成为土地规模经营的“催化剂”。随着农村经营环境的改善,经济效益的提高,一些有实力的投资者或投资公司,特别是从农村走出去的“老板”受农业规模经营效益的吸引,不断与家乡联系,要求投资农业。原村,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任公司某分公司副总经理,他多次与家乡联系,要求规模经营土地1000亩以上;外地养殖大户罗旭初多次与镇相关负责人联系,要求规模经营土地。大量的社会资本回流农村,为土地规模经营起到了催化作用。
(三)社会化服务的健全与完善,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随着社会分工分业不断深化,农户家庭“小而全”、“兼业化”的经营格局被不断打破,一些经营项目和生产环节逐步从家庭经营中分离出来,成长为专门的农业生产服务的产业和项目。该镇村农户自发组建农机服务队,购置收割机14台、耕整机20台,年收入250多万元。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家庭经营内容的日益精简,为农户家庭规模经营土地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政府的引导推动,加速了土地规模经营的步伐。该镇以法华寺村为试点,专班与村委会一道入户了解民意,召开了不同层次会议10多次,到农户做了大量工作。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成功集中该村5个组与镇边的机动地土地222亩,为规模经营树立了样板。用该镇农民的话说:土地经营“捏拢来了,效益也就带得出来了。”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为农民带来了动力,也成为了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的根本因素。
二、土地规模经营为该镇带来了“双重效益”
就该镇在法华寺村的试点来看,规模经营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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