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考试。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准备考试,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2年司法主观题考试考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备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本网站。
主观题考点:
民法:
1、表见代理: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权力外观),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该代理行为有效。
2、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除外。
3、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查询仲裁法)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已经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购房人。
5、仲裁协议效力争议,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6、破产后的诉讼问题,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7、重复起诉条件: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的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8、股东转让股权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刑法:
1、绑架罪:绑架他人为人质,进而勒索财物,符合绑架罪构成。
绑架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想象竞合犯:一方面实施了胁迫行为,使其产生了恐惧心理,并交付了财物,所以触犯了敲诈勒索罪;另一方面,行为具有欺骗性质,使其产生了错误认识,触犯了诈骗罪。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成立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发出的虚假信息足以引起恐慌或担忧,同时具有虚假性质和要挟性质,应当从一重罪论处。
3、非法拘禁罪:出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目的而实行的行为;
4、为占有保管的某物实施的杀人行为:可能处理方式
(1)侵占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对某物成立侵占罪;对某人成立故意杀人罪。
(2)抢劫罪。某物的返还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象。
5、事前的故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处理方式:
(1)前行为认定故意杀人未遂,将后行为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对两者实行数罪并罚或想象竞合;理由是,毕竟是后行为导致死亡,但行为人对后行为只有过失。
(2)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一罪。理由是,前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而且客观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发生的结果完全一致,前行为与后行为具有一体性,故意不需要存在于实行行为的全过程
6、敲诈勒索得到赝品的量刑问题:两种观点
(1)按照名义金额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犯的规定,并将取得赝品事实作为量刑情节,这种观点将数额巨大与特别巨大作为加重构成要件;
(2)按照实际金额适用数额较大法定刑,认定为犯罪既遂,这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