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6)第A002-2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2000003295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183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标准为20000元/人,第二、三年赴美国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不赴国外学习及赴国外学习第四年回我院学习者,学费14000元/人.年。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z.cn。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2016年《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