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网站;
鉴于:乙方拥有一定的作品,且拟在甲方网站上发布作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以作者身份推荐作品,则应保证如下条款:
(1)该作品不得是他人的作品;
(2)如该作品为乙方与其他方共同创作,其他方对乙方的发布行为无异议;
(3)他方对该已发表作品拥有独家版权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使用权;
(4)所提供作品的各项信息真实;
(5)该已发表作品没有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引起法律纠纷的在先权利。
作品有以上瑕疵的,甲方任何时候有权拒绝或中止使用;由以上原因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2.乙方也可以推荐其他作者的作品,但应当保证行为的合法性。
3.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为确保作品作者的权利,甲方有权合理要求乙方配合进行身份验证,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提交联系电话、固定通信地址信息;
(3)提交其他必须提交的信息。
5.甲方保留决定是否发布乙方作品的权利、合理的编辑、修改权利。
6.甲方因对作品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7.乙方的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双方确认,甲方将下述的办法向乙方支付作者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