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 加盟费共计: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