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整理的“调休通知”能够给您带来全新的视角,欢迎点击收藏以便下次更便捷地找到此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公告通知的发布。公告通知的传播方式通常具备新闻的特征,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调休通知【篇1】
各部委办局、产业中心、国有公司:
近期,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和滨河东路拓宽工程正在紧张施工,造成管委会周边长安路、海关路、学府路等路段拥堵严重,汽车怠速或低速行驶,NO2 等污染物排放大幅增加,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开发区幼儿园站点周边空气质量,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市直派出单位(窗口服务单位上下班时间保持不变);
2.开发区幼儿园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机关事业单位;
3.各国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错峰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照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的时间段上下班,另外一部分按照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的'时间段上下班。错峰上下班时间从xx 年3 月24 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列出上述两个时段上下班人员名单,一式三份,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3 月23 日中午12:00前分别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工委备案。自4 月底开始,两个时段上下班人员按月进行调整轮换,月初调整轮换前需重新备案。
2.实行错峰上下班后,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各方面工作、生活秩序以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执法备勤等职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上下班时间,确保工作不断档,管理不缺位。
3.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肃考勤制度,确保每个时段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4.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错峰上下班工作安排,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和理解支持。
5.纪工委监工委要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全区通报批评。
调休通知【篇2】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课。
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不需要办理调课手续。
为了加强2018年清明节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特安排学校领导值班如下:
4月5日至4月7日交通车停开,4月8日(星期日)正常开通,放假期间需用车的部门请与值班校领导联系。
请各部门做好各项节前安全教育、检查和值班工作。
调休通知【篇3】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