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领取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也必须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上述报名手续。
(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缴纳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费130元和体育专业考试费100元。
(四)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2014年12月30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评委的选聘条件。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
(二)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持二代身份证和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于考试前15分钟到考场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和检录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40分,总分160分。
(四)考试须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摄像光盘留存4年备查。
(五)考试评分标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六)贵州师范大学要会同校纪检监察部门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三份)和校纪检监察部门(一份)留存。省招生考试院于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专业成绩发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考生可到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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