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新疆轮台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巴州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原则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7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轮台县教科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巴州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人每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申请人员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为统一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尺度,加强规范性,巴州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各环节工作采取集中统一操作,数据集中管理,申报材料集中建档,按权限归口管理。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等级。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年8号)执行,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2.普通话水平及中国汉语水平:母语为汉语的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母语为非汉语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达到的民族汉考(MHK)等级标准: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达到MHK 三级乙等,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达到MHK 3级甲等。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