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销售收入栏目,提供与销售收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销售收入指企业商品产品销售和其他销售所取得的收入。前者的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代制品、代修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销售收入等。后者的销售收入包括除商品产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和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以及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企业专项工程、福利事业单位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视同对外销售。

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案例分析:商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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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案例分析:商品销售收入”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高级会计职称案例分析:商品销售收入

  中意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注册会计师在对该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

  (1)11月15日,该公司与E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向E企业销售丁设备3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280万元。

  11月18日,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该丁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04年4月15日前以每台288万元的价格,将丁设备全部购回。

  该公司已于11月20日收到丁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03年度已按每台28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

  (2)2003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C企业签订销售安装丙设备一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20万元。合同规定,该公司向C企业销售丙设备一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600万元;丙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C企业验收合格后,C企业一次性支付余款120万元。至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丙设备运抵C企业,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丙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45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度按720万元确认丙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45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3)2003年10月20日,该公司与D企业签订一项数控机床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20万元。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20%,发生设计费用4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4年4月30日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80万元。D企业按合同已于2003年12月1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320万元。

  该公司在2003年将收到的32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

  【要求】分析判断中意公司上述有关的收入确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分析]

  本案例(1),首先要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本案例中,对于同一商品在签订销售合同之后,又签订了回购合同。如果仅从签订的销售合同来看,该交易应属于商品销售业务,但该公司又与E企业就丁设备签订了补充合同,并且规定该公司在今后的一定期间内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购回该丁设备的义务。在对该交易的性质进行判断时,必须将销售合同与补充合同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其次,按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判断本业务属于融资业务,应按融资业务相关的规定处理,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确认收入280万元是错误的。

  本案例(2)属于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的确认。在确认收入时,必须考虑该交易需要安装和检验。在本案例(2)中,在本期虽然已经将商品运至对方,但安装工作尚未开始,不应确认收入,中意公司在发出商品,未进行安装和检验就确认收入,是错误的。

  本案例(3)属于提供劳务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对于提供劳务合同收入的确认,首先,应当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当期内完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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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长春留创园去年留学人员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吉林省 长春市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编辑、编译、收集、整理海外留学新闻:《长春留创园去年留学人员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05月15日报道。

昨日(13日),记者从长春高新区了解到,坐落于长春市高新区的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自1999年成立至今,已吸引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81位海外留学人员,其中博士160余人,领办创办了202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企业。2011年留学人员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

打造孵化品牌 搭建创业平台

据了解,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现有面积达85030平方米的孵化基地。先后搭建了工程咨询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并通过协调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自身孵化服务功能,为留学人员企业营造了一流的创业平台和交流平台。其中园区内设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15家,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及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为归国人员提供了优质的研发平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创业园现已初步形成一整套覆盖长春市、辐射吉林省的服务体系,十大类30项专业化服务功能覆盖了企业成长的全过程。创业园把自身的孵化功能和能调动的社会资源,综合运用于各个流程阶段及时发布和协调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并设专人为企业提供系统、详尽的政策咨询。联系、组织和引导投资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达成了为留学人员服务的“软协议”,扶持和培育了一批骨干中介机构,广泛为留学人员企业开展社会化的服务。

聚集产业优势 建设融资体系

2003年起创业园依托长春市的科研优势,先后共建了现代中药、生物医药、环境工程、光电子等六大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以及专家服务系统。其中“现代中药”和“生物医药”两个平台被确定为国家级技术平台,已累计有60多个海外项目在技术平台上与国内企业进行合作开发。2005年,创业园与中科院长春分院、市科技局共同搭建中美、中俄、中乌三个国际项目技术移平台。2008年9月17日白俄罗斯常设技术市场在高新区正式启动,已储备了来自独联体国家的医药、电子信息、资源与环保等六大类项目1200多项。2010年6月,创业园与留日中国人博士协会签署《人才、项目合作协议》,搭建了互惠互利的人才、项目合作平台。

截至目前,通过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等政府性扶持政策,累计为留学人员企业争取政府资金20000余万元,2011年,就为企业争取到各类政府性资金超过2130万元。2005年高新区设立总额2000万元的创业孵化资金,对留学人员进行重点扶持,孵化资金累计向企业投入2700万元;利用长春高新股份公司,对进入产业化的留学人员项目进行投资,现累计投资资金超过1亿元。2009年,长春高新区设立300万“天使基金”由创业园代为运作。2009年高新区在总结股权投资扶持企业的经验基础上,整合相关资产,设立资本总量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为引导性资金,吸引域外创业投资基金共同扶持高新区内的科技企业,同时组建了资本总量3亿元的“长春高新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争取社会肯定,打造典型效应

近年来,在创业园的推荐下,先后有90余人次获得国家首届“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国家“留学人员杰出创业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等荣誉称号。主要有荣获国家六部委“优秀回国人员”称号2人;荣获国家侨办华人华侨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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