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介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实行由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
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要涉税工作流程
四、新设企业涉税事项
新设立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登记信息由企业登记机关发送给税务机关,纳税人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温馨提醒:请企业在设立登记时准确填写手机号码,以便于税务部门在确认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后,及时通过12366财税服务短信平台将主管税务机关等涉税信息告知企业。
后续涉税事项办理指南: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所需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
(二)发票领用
首次领用国税发票,请持《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营业执照,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若申请防伪税控发票,须提交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行政许可)。
首次领用地税普通发票,请持《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认定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三)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也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等方式。
办理国税网上申报,请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前往电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厅开通vpdn网上申报服务。如遇到操作问题,可联系网上申报系统的技术服务公司予以解决,联系电话为400-8990000。
办理地税网上申报,请携带营业执照到办税服务厅领取注册码,在“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页(http://zjds-etax.cn)进行新用户注册,办理纳税申报。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致电技术服务公司予以解决,联系电话为4000512366。
需要开通电子缴库手续的,请纳税人携带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税(费)协议书》(地税)或《委托支付税款协议书》(国税)。
申报纳税期限
1、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按月(季)申报的,为次月(季)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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