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17日发布施行,条例对问责主体与对象、责任划分、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切实把条例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到位。
多层次学习领会。把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宣教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列入党校培训和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和专题研讨相结合,开展测试、知识竞赛等,逐章逐条反复系统学习《条例》,做到每名干部学深悟透内容。
多角度进行宣传。要在公众微信平台推送图文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更直观的理解6种情形、7种问责方式及问责流程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沿街LED屏,电子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对基层乡镇、村队、社区的宣传中,采取民、汉两种语言,通过召开座谈讨论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充分运用远程教育、乡村“大喇叭”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传递式和发散式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同时,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要求的做法和反响,及时进行宣传发布。
全方位贯彻执行。积极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增强运用《条例》进行问责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方面进行自查,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各项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戒律的自觉,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强督导推进落实。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村“两委”换届指导督查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第一书记”下村工作日,对乡镇、村(社)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纪检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知晓率测试等方式,掌握各部门单位贯彻《条例》情况,查摆问题不足,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制度贯彻落实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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