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年终工作总结【篇1】
2010学第一学期音乐科教学总结
花都区花山中学
本学期我校音乐科组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现代化教育技术,为促进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音乐教师已经较好地确立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重视音乐实践和音乐创造,重视学生的发展”等新课程理念,并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效的经验,如:合作学习、研究学习、学科的渗透与融合、发展性课堂评价等等。
一、准确理解和定位音乐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这三个目标维度是构成完整、立体的音乐课程目标的三个重要方面,三者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歌唱课的主要目标以学会某首歌曲的演唱为重点,围绕着“学唱”,需要各种学习方式和方法的配合,需要以往知识和经验的引领,需要情感的调动和情感的体验;而愉悦的情感能进一步激发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技能的掌握和知识的巩固。
二、关注音乐表现要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和审美情感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包括“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等四方面。
音乐的表现要素非常丰富,学生在某一个作品或某一节课很难做到全面感受认识,更多的音乐要素是交叉在一起,并且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进行音乐表现要素的教学时,结合音乐实践和具体音乐
作品,联系地思考、区别地认识,通过听辨、对比、选择、图解等方法,使学生对音乐表现要素有一个完整的体验。
情绪与情感是审美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它们普遍地存在于感受、鉴赏、表现、创造等审美活动中。也可以说,音乐进行的过程,就是音乐情感的表达过程。在教学中,可以通过欣赏不同情感的音乐作品,使学生获得不同的情感体验,而音乐教师也应当以自己丰富的情感——正确理解作品的情感、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对学生和作品的关注和热爱等,潜移默化地感染和提升学生的情感。
在音乐欣赏中,仅有感受和辨别音高、节奏、力度、速度等音乐要素的能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具有对音乐作品体裁和形式的感知能力。认识体裁形式可以帮助学生准确分辨音乐结构,了解音乐全貌。如果要让学生掌握某种题材与形式的特点,必须让学生听赏一定数量的同一体裁音乐作品,教师可运用有效的图示或先进的电教手段对某一体裁形式进行演示,在教学中应体现整体——局部——整体的教学指导思想,充分注意比较和对比的方法,让学生加深对某一体裁形式的感受、体验。
三、关注和促进教与学方式变革,优化音乐课堂教学
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音乐教育“教”与“学”的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教的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 重“教法”向重“学法”转变;
★ 重“个体”向重“全体”转变;
★ 重“活动结果”向重“活动过程”转变;
★ 重“知识传授”向重“审美教育”转变。
在“学”的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 学习的“继承性”向“发展性”转变;
★ 学习中的“客体性”向“主体性”转变;
★ 学习时的“被动接受”向“主动探究”转变;
★ 学习过程的“孤立封闭”向“参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