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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标语

普法宣传标语 食品安全法标语

  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标语,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1. 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5. 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

  6.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7. 食品为民生之本,安全为国家之重。

  8. 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9. 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0. 倡导诚信经营,建立诚信体系。

  11. 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2.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13. 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14.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5. 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心愿;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期待;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守望。

  16.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营造市场安全消费环境。

  17.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18.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19. 给食品多一点安全,对生命多一份保障。

  20. 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1. 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22. 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3. 食品安全严把关,关爱生命责如山。

  24. 促进三农经济,创建绿色家园。

  25.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精彩健康生活。

  26. 加强《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确保《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

  27. 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28. 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安全人人受益。

  29.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0.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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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口号标语

食品安全法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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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大问题。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口号”,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法宣传口号

  1、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3、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食品安全严把关,关爱生命责如山。

  5、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6、促进三农经济,创建绿色家园。

  7、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精彩健康生活。

  8、食安山东,法治先行。

  9、诚信立业、守法经营。

  10、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安全人人受益。

  11、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13、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4、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5、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规范。

  16、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7、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8、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9、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确保食品安全。

  20、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2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22、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23、依法实施监管,惩治违法行为。

  24、食品安全法,连着你我他。

  25、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26、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27、学法知法守法,珍爱生命健康。

  28、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29、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30、食品安全法,连着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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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安全口号

2017司法考试一卷食品安全法重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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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法是司法考知识点之一,要想食品安全不丢分我们需要具体掌握哪些知识?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食品安全法重点知识”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二、食品安全的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法》第4条第2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第5条第1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 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食品安全法》第7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1.监测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11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食品安全法》第12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法》第13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

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司法考试一卷

导游旅游政策与法规2017重点: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

导游旅游政策与法规重点 导游资格考点 导游资格考试

  文本“导游旅游政策与法规2017重点:食品安全法管理制度”由出国留学网导游资格证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应急预案制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事故的处理:【①报告制度、②事故处置、③责任追究、④对事故单位的处罚】;

  诠释:(1)“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治疗单位及时向 发生地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县级卫生部门向本级政府 和

  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2)事故处置:开展急救援工作;封存可能到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立即进行检验。

  责令食品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工具和用具,责令进行清洗消毒;做好发布信息工作;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县级以上政府立即成立指挥机构、应急预案;

  (3)责任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4)事故单位的处罚:①对未进行处置和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②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处2千~ 10万以下罚款;

  ③严重后果的,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①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 决定起作出之日起

  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管理工作。⑤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

  1: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要求赔偿外,

  还可以生产者 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2:其财产不足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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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旅游政策与法规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食品安全法的推进历程

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 申论范文 申论

  2014公务员考试您准备好了吗?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为您搜集申论范文,仅供参阅:

  【背景链接】

  2013年4月,公检法再出重拳:公安部公布了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两高”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颁布了最新的司法解释。这些联合举动的背后,彰显了鲜明的“国家态度”:对当前的食品安全,一要严惩,二要严管。食品生产这个“良心活”,既需要内心的自我约束,更需要外部的无缝监管。

  2013年上半年,农夫山泉陷入“标准门”,从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的报道中我们了解到,我国在饮用水方面执行着诸多标准。标准是质量的基础,不仅指导着企业的生产行为,也是产品质量评判的准绳。标准不合格,产品质量必然根基不牢。农夫山泉事件暴露出来的标准乱象令人担忧,标准治乱已是迫在眉睫。

  2013年4月18日下午,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卫生法制监督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会议,强调要以“能力提升年”统筹全年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发展首都卫生法制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

  ——李克强

  要广泛普及食品与健康相关知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习近平

  [综合分析]

  如果说,今天有什么能牵动13亿国人的神经,食品安全一定名列前茅。而打造食品安全体系,法治无疑是最有力的武器。

  随着现代食品工艺的日益复杂,处于流程末端的消费者很难判断食品有多安全。只有在危害明显的时候,人们才会拒绝消费;当遇到伪装精致、危害隐性的不安全食品,则无法识别,继续用健康埋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众的食品安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看得见的法治监管、安全标准和明明白白的风险警示。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的法定标准。建设体系完备、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没有标准,就谈不上食品安全监管;同样,没有完备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也就不可能有有效全面的食品安全法治监管。

  [措施]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当加强加快法规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面、上下配套、制度严密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针对食品安全法中有些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问题,一些地方呼吁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法规、规章予以明确,减少监管盲区,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尽快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尤其是人民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给生产者提供标准,给经营者提供标准,给消费者提供标准,更是给监管者提供标准。

  三是加强监管和法律惩戒力度。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运作环节。再好的法规体系和安全标准体系,如果缺乏有效顺畅严密的执法监管体系,实践运作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提高监管有效性,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应提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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