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251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培养高职专科技术人员
第九条办学特点: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现有24个专业招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2016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计划招生1950人(其中河南省计划招生1200人、甘肃省350人、四川省100人、陕西省50人、青海省50人、宁夏省100人、贵州省100人)。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原则,先按分数排序,再遵循志愿投档。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河南省的考生采用河南省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分数高低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另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奖励: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河南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