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高考考试报名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有高考报名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的考生注意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10号)、《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考生,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考生申报审核时间由相关审核单位(详见认定范围及标准第五项至七项)确定。
二、认定范围及标准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安置方式一栏需为“自主就业”)和退役士兵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材料。二者一致,予以认定。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三)烈 士子女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籍簿和《烈 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 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 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 士证明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地)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 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 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 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 士牺牲注销户口以致现居民户口簿中无烈 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 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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