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采用“一校两区”的办学形式,建有训室143个,校外实训基地206个,开设了37个专科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第四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地址:
1、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660号(原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宾西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原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全面招生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阅档案比例。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