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13年
下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渝财会〔2013〕32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3年下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2013年7月1日起,之前未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以上三科并在该次考试中三科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
2、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其中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成绩合格单的考生,未合格的考试科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若这次考试仍未合格,以后必须一次报考三科并三科考试同时合格,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若未合格科目这次考试成绩合格,之前通过的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到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超出两年则成绩无效。
二、考点设置
按照“相对集中、服务考生、考培分离、管理严格、独立运行”的原则合理布局。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其中:渝中区、九龙坡区考点正加紧建设中,待建设完成验收后,在网上直接对社会开放,承担考试任务)。
三、报名条件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并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四、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首页,进入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要求完成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五、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度共安排两次报名:第一次7月10至20日、第二次10月10至20日。根据目前各考点考生容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