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4人民警察招考公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政法干警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关于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批准,2014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6年7月1日 以前、1983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 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不超过25周岁(1996年7月1日 以前、1988年7月1日 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和专业:
综合管理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专业;执法勤务职位招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公安类、公安技术类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安全监察方向)人员,特警职位一、二、四、五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特警职位三学历放宽至中专(高中)。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员。
三、招考职位、名额
2014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359名,以市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