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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我所的体检要求。
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各专业均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按国家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接收推荐免试生预计名额为21名(财政学5名,会计学5名,会计硕士6名,审计硕士5名)。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本科专业为本所招生的各相同专业(财政学专业中投资与财政方向可接收投资专业、金融学专业学生),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遴选推荐免试生原则执行。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及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复试均为面试,复试科目: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外语、经济学综合 ;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外语、综合素质。复试、体检合格后推荐免试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4年1月4—5日
(三)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学术型研究生:政治 外语 数学 经济学综合
2.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语
(四)复试:初试合格并达到我所复试线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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