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文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及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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