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纽约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世纪大道 路 1555 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及使用规则 | 无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 |
2014年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上海纽约大学中国学生高考招生简章
上海纽约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中国学生)
融合中美两国教育精华的上海纽约大学,将为优秀学生提供在全球化背景下全新的、全英语的高等教育模式。上海纽约大学实行博雅通识教育,学生进校前两年学习通识核心课程,然后自由选择专业并学习专业课程。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借鉴纽约大学招生特色和经验,上海纽约大学在全面审视每位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基础上,通过“校园日活动”选拔一批具备强烈的求知欲以及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尝试新事物、拥有“世界公民”素质的优秀学生,而非采用仅仅基于高考成绩的招生录取模式。
一、招生对象
能适应国际大都市竞争环境、向往走向世界、渴求新知识、勇于挑战新事物、学习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
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2015年高考的学生均可申请报考上海纽约大学。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上海纽约大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邀请其中部分优秀的申请学生参加“校园日活动”,并在“校园日活动”基础上,结合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录取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上海纽约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151名学生,招生计划不做分省安排,各省招生名额不设上限和下限,在所有申请学生中择优录取 。
三、申请方式
1. 提交通用申请(Common Application)
所有申请报考上海纽约大学的学生,都必须通过美国高校本科入学在线申请系统Common Application(www.commonapp.org),于2015年1月1日前填写并提交通用申请(点此进入)。
注:通用申请填写比较复杂,且截止日期临近时系统繁忙,建议学生至少提前一周提交。
2. 填写《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申请表》
通用申请提交完成后,学生须下载、填写并打印《上海纽约大学2015年校园日活动申请表》(请见附件下载),并用通用申请的注册邮箱,于2015年1月1日前将申请表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公室:shanghai.admissions@nyu.edu,邮件名称为:省份 + 姓名 + Common App ID。
3. 寄送书面申请材料
完成以上申请步骤后,学生还须向上海纽约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每页材料须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申请学生的Common App ID,用标准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1)《上海纽约大学2015年校园日活动申请表》(请见附件下载)
<...上海高考招生院校:上海大学专业介绍
1922年10月,上海大学创建,校长为于右任,教务长为瞿秋白。这是一所被誉为“武有黄埔、文有上大”的革命学校,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被国民党当局强行关闭。
1994年5月,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为新的上海大学。上海大学的广大师生立志继承与发扬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上海大学的光荣传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的贡献。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钱伟长教授于1983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校长,1994年续任上海大学校长,他独树一帜的教育思想和治校方略开创了学校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的新局面,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现设有26个学院和2个校管系;设有71个本科专业、4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74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3种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含18个工程领域)、2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9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1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一流学科;拥有2个科技部与上海市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6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其中两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2个上海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个上海高校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学校建立了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大学毕业生素以“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学校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就业经验典型高校”之一,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
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了最新的,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资讯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2014年上海师范大学秋季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以下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栏目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们有所帮助。
导读: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规则预留计划数为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限制)。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体检特殊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在1.65米以上。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报考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要求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十、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同分条件下,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江苏、浙江和安徽录取采用当地省招办投档成绩录取;上海考生投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中荷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2013高考招生】上海财经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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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上海纽约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上海纽约大学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55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预留计划无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为英语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十、录取规则上海纽约大学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在“校园日活动”中获得上海纽约大学预录取资格或待录取资格的学生需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市要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海纽约大学将结合高考成绩、“校园日活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00,000元/学年[沪价费(2012)018号]住宿费标准待定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纽约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美国纽约大学的学位证书十三、联系电话021-20595599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21-20595260十五、网址http://shanghai.nyu.edu十六、资助学生政策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2014年上海高考招生报名办法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6.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8.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子女在沪参加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9.原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各区县教育局(高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相关部门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沪报考:
1.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13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历届毕业生;
2.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
(六)《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其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七)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及专业考试、志愿填报的安排
1.2014年上海高考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考生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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