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乐山人民警察考试报名详情,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政法干警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关于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乐山市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乐山人事考试网ls.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还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