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文件
京财会〔2014〕90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13〕10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政策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应试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以下人员在限制期内不得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由区县财政局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认定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人员可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回执。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9:00开始至7月10日17:00结束。
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7月1日9:00开始至7月11日17:00结束。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日9:00开始至7月12日17:00结束。
2.考试时间
安排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详见报名信息表)。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