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四川高考高职单招通知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在我省开展
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决定进一步扩大我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范围和规模。为做好我省今年的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各单招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订本校2014年度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报经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但宣传必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各地要积极支持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宣传,大力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高职单招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部分,各试点院校应积极进行改革探索,都应进行“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试点。试点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院校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经批准,2014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32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省内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进行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
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院校今年国家核定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不超过院校今年国家核定招生计划总数的30%。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从2014年起,各校可将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招生范围。
四、考试。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工作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
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