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院校之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学科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20人。
一、招生政策
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二、招生生源
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的考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报名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提交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