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根据《大纲》,明年音乐术科考生仍必须参加必考项、主考项和副考项考试,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必考项(视唱练耳和乐理)占30%,主考项(声乐、钢琴或器乐)占55%,副考项(钢琴或声乐)占15%.
规定17种应试乐器
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要注意了。《大纲》明确,考生须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包括17种: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以下简称“17种规定乐器”)。选择17种规定乐器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但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
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的考生,还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中的必考项(乐理和视唱练耳)和副考项(声乐)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3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考试曲目由现场电脑抽选
《大纲》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并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否则视为放弃考试。声乐、钢琴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 w w .eeagd.edu.cn)下载。同时,规定曲目已被汇编进《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钢琴卷、声乐卷),由花城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行选购。
考试时,声乐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钢琴主考项考生须自备所选车尔尼练习曲级别组的全部曲谱。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奏)或移调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每首扣10分;西洋乐器考生演奏时未按要求自带钢琴伴奏,每首扣10分。
此外,《大纲》还指出,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