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有关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2014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潍坊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
2014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4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潍教字〔2014〕5号)精神,结合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与评价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
1.坚持多次考试制度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初一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需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
允许并鼓励初中学生结合实际提前进行某些学科的考试。各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执行省定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为学生多次考试提供保障。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应为学生提前参加考试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提前参加完考试的学生的后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提供充足的条件。严禁取消初一或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或以报考人数少、考试场地设置困难等理由阻止学生提前参加考试的做法。
2.文化课科目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市区统一组织。考试报名及确认时间为4月25日—29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