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2014年市直第四期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珠海市直第四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相关信息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为准,如财政部发布新考试大纲,以最新发布大纲为准。采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的无纸化考试题库。
(二)考试科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应当在报考时一次性填报全部考试科目。
2.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珠海市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允许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有1次机会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过渡政策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以上所称部分考试科目是指: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或者技能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长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四)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2.《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3.《初级会计电算化》:由理论题和实务题两部分组成,理论题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务题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考试顺序先做理论题再做实务题,两部分合计算分。
(五)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报名缴费统一采用“现场缴费”形式。
(六)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过渡期双科补考考生,须同时通过所报考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
二、报考要求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