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眉山考录乡镇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体检考生于当日上午7:20前,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东坡区学士街268号)报到,统一前往医院,联系电话:38168059。
二、体检对象
经考察,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自理。
(二)凡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州)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1.体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