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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黔财会〔2014〕47号
关于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规定,现将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市(州)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3日-9月7日;
2、现场审核时间:8月25日-9月12日。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收费、收表等工作;
3、本次报名全部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效验,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于8月25—9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考区所辖范围任何一个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