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重庆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由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2014年会计考试有所帮助!
关于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3〕19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科目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三科。符合以下条件除外,即2013年7月1日前,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或《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成绩合格单,且在2013年7月1日后未参加报名的考生,在2014年仍有一次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并且两次合格成绩的报名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2.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有金蝶和畅捷通T3两种,由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并从第一期考试开始在九龙坡区、永川区考点进行试点,适当时在全市实行,待条件成熟后考试软件将由系统随机抽取。
二、考点设置
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
三、报名条件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参加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庆户籍人员、在重庆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重庆户籍学生、以及在重庆务工并在重庆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非重庆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并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1.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考试违纪被限制考试的人员,在限制考试期间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