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第一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果,结合自治区实际,经研究,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并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陆新疆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事务专题(http://www.xjcz.gov.cn/kjzy)查询考试成绩。
三、证书申请
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5日,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成绩有效期内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成绩失效。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财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并做好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申请的准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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