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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邮政编码:053000)。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衡水学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具体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具体工作。学校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八条 对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专业成绩。 2、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按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安排专业测试的山东、甘肃两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均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后(甘肃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按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时,使用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测试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 体育类各专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文化成绩依次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一条 汉语国际教育、翻译、英语类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

与2015年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保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保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的学校,它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占地1194亩,现设28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000余人。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

2. 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照相关科目进行录取;对于美术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美术类计划数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

4.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5.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美术)河北省内生源考生录取规则为: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的8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20%加起来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同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其它省生源考生录取规则为: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院校考成绩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

6. 科目成绩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需参加口试。

7. 语种要求:除外语系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一般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音乐、舞蹈、美术、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非师范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社会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

3、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承担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65

传真:0312-5972065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

E_mail: bduzsb@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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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年招生信息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1年招生信息】北京大学

2011年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十四条 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 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

2、 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4、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分投档考生,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但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011年招生信息】西南财经大学

2011年招生信息 西南财经大学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3、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4、招生层次:普通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根据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及我校生源分布情况、生源质量等因素),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3、我校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学校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级差法”,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

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其学业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达到“AB”,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各专业志愿间“32100”的分数级差安...

唐山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唐山学院

学校代码:11033

二、学校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和51个专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13000余人。

六、招生人数、专业及相关说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院招生简章或登陆我院网址查询。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省(市)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6.本科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包括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专科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类包括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艺术设计类包括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以上专业按类招生,按类招生的专业待通识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应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7.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以及专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

8.报考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要求在100分(含100分)以上。

9.报考本科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专科影视动画、影视广告、影视多媒体技术、艺术设计类、服装设计(艺术方向)、人物形象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内联考院校艺术专业联合测试且成绩合格,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八、证书的颁发:我院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学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我院学籍、学历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唐山学院颁发相应本科专业或专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我院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生同时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费:本科理工类、文史类3500元/人·年,本科艺术类6100元/人·年;专科理工类、文史类5000元/人·...

邢台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邢台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具有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学校代码:10104

二、学校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泉北东大街,邮编:054001

三、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无预留计划。

四、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专业二志愿直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15年高考招生考生加分政策。我校执行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合格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1、考生所在省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依据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认可所在省相同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缺额部分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统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2、考生所在省不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按照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课统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3、河北省生源考生报考美术学专业,采用50%专业课统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河北省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在进档考生中按照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考生须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一考试,我校认可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五)其它招生相关事宜参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五、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其它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3500元/学年;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500、600、700、800、10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我校实行学生奖学金和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

六、学历、学位: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邢台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邢台学院学士学位。

七、考生录取结果将及...

邯郸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2.学校代码:10103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

①邯郸学院本部: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②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河北省大名县京府大街43号

③邯郸学院武安分院: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1100号

④邯郸学院曲周分院:河北省曲周县城城东区胜利路12号

6.专业办学地址:本科专业全部在邯郸学院本部办学。专科专业中学前教育专业在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武安分院和曲周分院办学,初等教育在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办学,其余专业全部在邯郸学院本部办学。

7.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邯郸学院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邯郸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二章 招生类别

第六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15年开始对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于第二学期末,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按照自愿的原则和尊重学生发展需要的原则,组织专业分流。具体专业分流的程序和办法参见《邯郸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政字[2014]56号)(http://jwc.hdc.edu.cn)。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大类招生专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秘书学;

2、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师范)、商务英语、日语;

3、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

4、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5、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6、教育学类: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教育康复学(师范);

7、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8、其他单列招生的专业入学后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九条 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 13012 学院全称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邮 编 261061 学院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学院性质 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条件 学院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潍坊市,与市政府隔街相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现占地面积691837.3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8.01万册,电子图书1311GB;学院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03人,中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4%以上,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87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00多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45%以上。建设了现代化的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以及电子实训生产线,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8000多台套,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90余个,建设了数字化智慧校园,实现了学院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

  第五条 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

  历史沿革 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院现设:计算机系、信息系、电子系、管理系、软件系、航空系和基础教学部,在校生近万人。

  2003年11月26日,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教高[2003]7号),学院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十几年来,为我国信息化建设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12年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为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4年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我院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14年省教育厅批准学院为山东省“3+2”专本衔接本科招生试点院校;2015年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我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为空军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260人;计算机通信、会计电算化为公安消防部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100人。

  办学理念 学院始终秉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紧紧抓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机遇,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立足信息化建设人才需求,积极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专业群,2015年招生专业26个。

  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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