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温馨提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司法部在9月21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4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4日晚20时至9月28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154号公告》,现就江西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司法部公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的户籍为准。
我省放宽报名学历地区为41个县(市、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所指法律专业范围为37个,详情请登录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经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批次录取;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生;③2016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关于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报名。
2.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并说明原因。考试合格后,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已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