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015中招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4、凡已被普通中等艺术、体育学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5、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在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控制线下40分划定。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比照生源所在地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划定,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报考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生志愿。
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最低控制线。
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学校)录取。
五年制高职设全省统一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五年制高职考生成绩须达全省统一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
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按考生统招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
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
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除五年制高职按1:1.2比例投档外,其余各批次、轮次均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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