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长江航运公安局2017国考面试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长江航运公安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长江航运公安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面试人选名单,以及递补名单,经考生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与复审材料的邮寄
面试确认及复审材料的邮寄工作已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并完成。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7年2月20日9:00时至17:00时。
(二)地点: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培训中心(兴源宾馆)(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会议中心6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157号,见附件2面试地点方位图,可乘809、211、58、608、725、528路公交车至“二七花园站”即到。兴源宾馆前台电话:027-82964525、52305838。
(三)内容:核对、查验我局关于面试邮寄材料通知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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