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黄石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一)完善招生机制,明确录取原则
1.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依据中考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建立综合考评体系,构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分配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特长招生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明确招生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分流生源,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3.明确招生录取程序:
⑴确定分数线:中考分数公布后,依据招生计划数、中考成绩、优录加分、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其中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A”等级,市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B”等级及以上),确定普通高中分数线。城区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大冶市、阳新县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⑵志愿填报:分数线公布后,考生按照考试招生部门规定时间统一上网填报志愿(往届生限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期间,考试招生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地向考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并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指导考生及家长规范填报,理性选择。
⑶统一录取:志愿填报结束后,考试招生部门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在统一的招生网络平台上录取,并根据录取情况,适时组织志愿征集,录取通知书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发放。
⑷及时公布:考试招生部门要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结果查询、咨询及申诉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计划分配招生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5年继续实行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计划分配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黄石二中招生计划面向城区、大冶、阳新分配。其中大冶、阳新各50名,其余为黄石城区计划。
2.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60%统一划线录取。黄石二中面向大冶、阳新计划,依据两地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3.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40%统一分配到初中学校(从2015年秋季初一新生开始,初中择校生将不享受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分配的原则为学校在籍报考人数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60%,学校近三年中考综合评价得分占招生计划分配权重的40%。40%的分配计划,在统一线下20分内择优录取。统一线下20分内未完成的剩余计划,用于统一划线录取。
4.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以上方法,将大冶一中、阳新一中计划分配到乡(镇)、校。
(三)规范自主推荐招生
1.严格审批: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可实行自主推荐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由学校申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实行计划单列,自主推荐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100人。
2.招生对象。表现突出,平时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定各项结果均为“A”等,且初中学段获市级及以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