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高专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单独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信息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时,等级要求同普通类。)
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参加补测试,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院系 | 学制 (年)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 | 5300 | 100 | 普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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