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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日前正式出炉。与去年相比主要有四项变化和调整,变化和调整都立足于我市实际,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重点做到“四个关注”。
调整一:
一中招生计划80%指标到校
特别关注:一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0分以内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指标到校比例的相关要求,我市调整了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比例,由原来的“省示范性高中总招生计划85%指标到校、一中招生计划30%指标到校”调整为“一中招生计划80%指标到校、其他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100%指标到校”。我市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将此项调整政策写入中考文件,今年是第一年实行此政策。指标到校政策的调整,将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问题,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指标到校政策对初中学校发展的调节和杠杆作用,促进初中各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高分考生能够考入理想的学校,今年市教育局设置了一中指标到校的最低分数差。一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0分以内,对分数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标到校名额收回后,用于录取其他初中填报一中志愿的高分考生。
调整二:
2017年一中提前招优秀生
特别关注:具有创新能力,招生人数约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10%
鞍山一中作为辽宁省首批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将在2017年试点提前招收品学兼优、具有创新能力的应届初三毕业生,招生人数约为指标到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内容按《鞍山市第一中学提前招收应届优秀初三毕业生实施方案》执行。
调整三:
创建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
特别关注:面向鞍山地区招收聋哑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为落实《鞍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16年我市以鞍山市第四职业学校为主体,创建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面向鞍山地区招收聋哑残疾学生,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特殊教育高中班实行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保育费)、课本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助。具体办法按照《鞍山市特殊教育高中班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调整四:
政史地生严格控制试题难度
特别关注:试题易、中、难题比例8:2:0左右
此项政策的实施,是保障教育教学的重要制度,是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初中改进教学和全面健康发展,初高中、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考试大纲明确了考试内容和范围,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8:2:0左右。
“大数据”带你看中考招生
提到中考,各校“招生计划”无疑是家长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记者整合了大数据,并与去年做了详尽的对比。
城区统招生比去年少27人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