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机关公务员遴选面试通知,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政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2014年第二次、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2014年第二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2014年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就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机关第二次、第三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自治区公安厅:
(1)《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印章);未下载遴选审批表的考生,6月19、20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shks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下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三张;
(3)《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所在地公务员局负责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审批和干部管理权限在所在地组织部的由组织部盖章并签字);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5)携带报考职位要求的从事相关公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所在地公安局负责人签字并写明“情况属实”,加盖公章;
(6)报考经侦岗位六和经侦岗位七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参加过公安部经侦局、公安厅经侦总队有明确文件部署的专项工作的起止时间、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的具体名称,或者承担专项工作综合材料的起草、修改任务的证明文件。证明必须有所属公安局局长或者政委签字并写明“情况属实”,加盖公安局公章,
②能反映本人参加案件侦查取证的有关案卷材料或者起草综合材料等复印件,复印件需有所属公安局局领导签字并写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安局公章。
2.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计局、供销社: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原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垂直 管理单位需加盖自治区主管部门人事处(政治部)印章);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三)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