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反腐倡廉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检查的通知》东纪发【2017】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检查内容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在年初制定的全年学习计划中,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全年就党风廉政建设安排了四次集中学习,四次自学讨论,近期又专门作出安排,连续三个下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对两个条规的精神实质、主要特征、内涵要求进行讨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外结合党章、党纪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进行“三严三实”教育和正风肃纪教育,通过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贪婪的代价》等廉政教育警示片,参观县纪委组织的廉政教育图片展,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提高职工对反腐倡廉重要意义的认识,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执行党风廉政两个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文件,明确核心意义。对县领导讲话精神进行解读,并深入学习了肥东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明确落实“两个”责任重大意义和责任内容,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主体意识,在全局大会上强调,各支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职责,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深化城管领域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核查,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到城市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
三是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局党组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力推进“四风”等突出问题的整治,重点解决行政监管不作为,工作态度不积极、办事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行不间断的查处,今年以来已有3名同志被诫勉谈话,3名同志被通报批评,1名同志给予待岗1年的处理。
三、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情况
一是将局里所有涉及钱、财、物的项目,一律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严格按照年初的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办理,做到项目工程流程公开、公正、透明实施,所有项目都将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后再上报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施工过程中也抽出专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全程监管,杜绝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全县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及时清理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4项审批项目,对7项保留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窗口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等,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务。
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审批环节上凡五千元以上支出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由经办人、监管人、审批人共同签字方可支出。对相关敏感问题的处罚数额,一...